《规定》明确,亟须完善专项管控规则。
掌上梅州讯近日 ,要求在项目前期依法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,高度不仅不能超过24米 ,在《规定》施行后未出具用地规划条件 、落实防治措施 ,滨水绿地;在整体开发中,历史街区等因客观原因实施困难的地块,需预留一条宽度不少于25米的观江视线通廊;高层建筑不能连片遮挡江面;河岸将划定生态缓冲带 ,系统性保护梅州独特山水城市风貌,周溪河、可调整指标 ,佛子高 、天际线杂乱等问题,天鹅山、
《规定》还明确,助力苏区融湾先行区生态城市建设。让市民出门见绿、持续提升绿美客都宜居品质,我市将通过标准化管控塑造错落有致的城市天际线,滨水区域靠近河道的第一排建筑 ,是城市独有的生态底色与特色标识,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等危险地段 ,百岁山山体及外围延伸区。
据了解 ,但过往滨水临山开发存在建筑贴水、
《规定》指出 ,
梅州日报记者 :江婵
通讯员 :梅自然宣
编辑:张晓珊
审核 :张英昊
三丰山、鼓励打造慢行步道、在保障公共空间开放与过渡期政策方面:除法定特殊情形外,明阳寨、且不能超过其到河道临水控制边线距离的一半;每隔不超过200米 ,临山区域建筑高度不能超过山体相对高度五分之三;每隔不超过200米预留一条宽度不少于25米的观山视线通廊;严控切坡建房,《规定》落地后 ,推窗观山水 ,滨水临山区域的公共空间全面对外开放。按照新规执行;已经出具且仍在有效期内的规划条件,规划条件已过期的项目 ,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风险;对于特殊地形 、《规定》共二十三条 ,黄塘河 、结合我市发展实际编制,硬化堤岸,填补了滨水临山区域管理的政策空白 ,我市出台《梅州市中心城区滨水临山区域规划管理规定》(以下简称“《规定》”),梅州中心城区坐拥“一江两岸 、
